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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公告
2026年07月31日 10:05  来源:   编辑:

经查,位于紧水滩镇龙门村的建筑物颜氏宗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对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建设项目,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报纸等公共媒体和违法建设项目现场予以公告,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的规定,现本机关予以公告,公告期限30日。

请上述建筑物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单位)身份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张权利、接受调查、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依法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报告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没收。(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

附件:位置示意图及现场照片



经查,位于白龙山街道河上村的建筑物严氏宗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对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建设项目,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报纸等公共媒体和违法建设项目现场予以公告,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的规定,现本机关予以公告,公告期限30日。

请上述建筑物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单位)身份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张权利、接受调查、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依法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报告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没收。(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

附件:位置示意图及现场照片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8日

(联系人:季海滨、蓝张弦,联系电话:0578-511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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