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时节,万物勃发。日前,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在石塘镇长汀村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公益增殖放流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守护县域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分工协作、规范操作,将三千余尾鲜活鱼苗有序投放至河湖之中。一尾尾鱼苗畅游入水,为县域水域补充了水生生物资源,将有效改善水域生物种群结构,为受损河湖生态系统恢复注入全新活力。此外,三家单位齐聚一堂召开渔业资源保护座谈会,聚焦辖区水域非法捕捞、生态管护等治理难点与堵点,深入交流研讨,共商常态化护渔治水举措,聚力筑牢水域生态安全防线。“这次活动既是一次生动的生态普法课堂,也是各单位联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务实举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吴宏君说。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深耕生态检察职能,聚焦固废污染、大气污染、林地破坏、非法猎捕等突出生态问题,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坚持从严追责,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力追偿生态损失。同时,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处罚。严格践行“谁破坏、谁修复”原则,通过补植复绿、购买碳汇等多元化方式,推动生态修复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立足检察主业,强化多部门联动履职,以常态化监督、精准化修复、长效化管护,扎实守护辖区河湖生态安全,持续擦亮云和生态底色。”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