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秋收农忙季,农田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起秸秆焚烧进行处罚。
据了解,城北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南东路区域出现大量烟雾。执法人员迅速定位焚烧点位并赶赴现场,经查,城南东路南侧农田内存在两处明火,系农户刘某某、陈某某为“给田地增肥”,擅自焚烧田间杂草与秸秆所致。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下,当事人主动扑灭火源。最终,两人分别被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9月启动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巡查联动、“人防+技防”立体防控模式,已累计发现并及时扑灭秸秆焚烧火点83起,出动执法人员340人次,发放禁烧提醒单11份。
“秸秆焚烧绝非‘小事’,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焚烧秸秆不仅会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物,破坏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还可能引发田间火灾,对周边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呼吁市民朋友自觉抵制露天焚烧行为,主动劝阻身边违规操作,共同守护辖区生态环境,筑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防线。